关于汤浅蓄电池的验收及储存方法
保证汤浅蓄电池的正常使用以及可以正常的验收,我们必须注意蓄电池的储存,确保我们能以正确的程序验收和储存蓄电池,而我们的验收程序也必须要按照步骤来,以确保安装和使用时的质量。下面是三个非常重要的步骤除了下面的三个注意点之外,储存处应凉爽干燥,高温和较快的自放电率会使蓄电池的内耗增加。
新购买回来的蓄电池,由于之前厂家生产完了之后,放置了一定的时间,存放的越久,板极表面的氧化就会越严重,加入了电解液之后呢,蓄电池会出现急剧升温的现象,较大的电阻会使充电困难。所以新的蓄电池开启使用时,最好是加注电解液后,静放6H,这样可以使电解液完全浸透极板,而且还会降低电池温度,当温度下降到35度,再接通电源进行充电,充电的电流也要也要严格控制的范围内。
如果蓄电池的储存时间已超过六个月,用户还不对它们进行升压充电,那么多数的生产商所做的保证都将无法实现。如果蓄电池的储存在高温92F°环境中,这个时间将变为三个月。
1.在完成上述检查以后,才可进行安装。完成安装后,进行充电,充满电后再浮充72个小时,然后作完整容量测试。如果通过容量测试,蓄电池验收才算完毕。
2.验收完毕后,如果内阻值都在平均值的±5%,则视为阻值匹配,超过平均值5%的蓄电池最好要求供应商更换,因为内阻值相差太多的蓄电池组寿命会受到影响。蓄电池必须再充满电,浮充72个小时后,测其内阻作为以后判别其性能的基值。
3.损坏检查:因为如果反映问题的时间太迟,不仅会加重损失,而且向厂商或供货公司索赔也会很困难。 在蓄电池交货后,要立即进行检查,以便用户能迅速掌握损坏或部件缺失的情况。
充电过程中应常测量电解液温度 ,若温度过高 ,可用电流减半、停止充电或冷却的方法 ,将温度控制在35~40℃。初充电完毕 ,若电解液比重不合规定 ,应用蒸馏水或比重为 1.4的电解液进行调整后再充电 2h ,直至比重符合规定为止。新蓄电池第一次充电后往往达不到额定容量 ,应进行充、放电循环。用额定容量1/20的电流放电至单格电压降到 1.75V ,然后再用补充充电电流充足。经过一次充、放电循环 ,若容量仍低于额定容量的 90%,应再进行一次充、放电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