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汤浅蓄电池电压需要仔细对待
虽然汤浅蓄电池出厂时,极板都进行了充、放电活化。对汤浅蓄电池进行充电。若到放电终止时,电池组放出的容量根据环境温度进行核算没有达到所规定的额定容量,电池组的出厂容量可能存在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厂家前来处理。但如果蓄电池的安装日期距出厂日期时间较长,经过长期的自放电,容量必然大量损失,靠单纯的浮充难以恢复其初始容量。并且,由于单体蓄电池自放电大小的差异,致使各蓄电池的端电压出现不均衡,个别电池会进一步扩展成落后电池甚至出现反极现象,所以VRLA蓄电池搁置三个月不用,必须进行补充电。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
10小时率放电时,K=0.006/℃
3小时率放电时,K=0.008/℃
1小时率放电时,K=0.01/℃
Cr—试验温度下的电池容量。
静置2~4h后,用假负载对蓄电池按10小时率进行容量试验,试验时每小时对蓄电池的总电压、放电电流、单体蓄电池电压进行记录,蓄电池放电后期,每10min检测单体蓄电池电压低的电池,若某只蓄电池端电压低到1.8V,应马上停止放电。汤浅蓄电池安装前测量开路电压,开路电压差值不大于20mV,并做好蓄电池测试纪录。此后应对其进行补充充电,在2.35V的补充充电电压下充电24h、2.40V充电12h,充电后期充电电流小于蓄电池10小时率的千分之三,测量单体蓄电池电压并纪录,此时蓄电池补充充电完成,断开蓄电池与充电设备的所有连接线。计算出实际汤浅蓄电池放出的容量和蓄电池容量与温度关系曲线是否一致,若基本一致,证明蓄电池放电试验合格。
对汤浅蓄电池进行充电时,开关电源浮充电压、充入的电量应大于放出电量的1.2倍以上,待蓄电池充电电流小于电池0.01C(即10A)左右或充电电流3小时不变时,证明蓄电池电量已经充满,此时电池组可以进入供电系统运行均充电压、均充转浮充电压、充电限流及电池温度补偿电压等的设置正确后,对蓄电池按10小时率的电流模式进行稳压限流充电,限流值0.1C10,充电时每两小时对电池总电压、总充电电流和单体电池电压进行测量并记录。